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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争辩

苗法,百姓青黄不接的时候就要去找那些昧良心的地主去借贷,别说是两分利息的数倍了,五成的利息都是少的。皇宋四百军州,多少百姓是因为借了地主的高利贷利滚利还不上而卖儿鬻女,家破人亡的?”
    在封建社会,小农经济是异常薄弱的,一场天灾,亦或者一场大病便能让一户农家耗尽所有积蓄,走上借贷的路。而借贷,在青苗法出现之前,大多只能找地主去借高利贷。这些高利贷的利息往往在五成以上,有的甚至一个月就翻上一倍,农户一旦借上这种高利贷就很难还清,最终只能卖地卖房,甚至将妻女和自己都卖给债主。
    故而,高利贷也是历朝历代土地兼并最主要的途径,没有之一。
    “胡说!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”
    “那富户放得,为何朝廷却放不得?”
    “朝廷不应与民争利,青苗法是恶政,市易法更是恶政!”
    市易法是在熙宁五年颁布实施的新法之一,其在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市场短缺时再卖出。这就抑平了物价,极大的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,同时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。
    如果说青苗法的实施是从保守派身上割下了一条大腿,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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