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

关灯

第四十七章分赃

历史说渊源和沿革,则其事最先创行于康熙一朝平定三藩“军饷浩繁”而“度支不继”的过程里。当时朝廷行卖官筹款,意在事竣即止。光绪三年(1877)山西“灾歉”,晋抚曾专折奏请部颁“虚衔实职空白实收执照二千张”,用来“资接济”。从康熙到光绪的两个世纪又数十年岁月里,这种不为帝王喜欢的捐班却始终在一茬一茬地不断长出于官场之中,并在19世纪中期之后数目愈来愈多。据后来的一种推算,经咸同而至光绪,拥有“虚衔”和“实职”的中国人里有66%是用捐纳的办法得来的。
    捐纳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,保举也在年复一年地孵出大量的做官人。但清代国家官制中的缺分则始终是一个既定的数目和有限的数目,因此这种大量孵出的做官人从一开始便成了官场容纳不了的人。张之洞抚晋之日曾说:山西地瘠官贫,“候补向无多员。同治年间,道府州县,尚不足百人,同通佐杂,不足二百人,似较之东南各大省为少,然已无差可委”。至光绪前期,则分发而来的做官人已一时“骤增”,以今时比往昔,“盖多于旧日者,十之七矣”。由此形成的是一种没有办法消化的局面:“计晋省同通共八缺,候补者四十二员,佐杂共一百六十六缺,候补者四百一十二员;河东盐务共九
 <本章未完请点击"下一页"继续观看!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