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买人
干。
李丹就是被他的师傅以“投河”的说法被卖到牙行,他父母说都没法说一声。
余显买完工人准备买个妇女,毕竟他还有一台缝幼机得有人操作。相比稀少的男丁找了又找才优中选优,妇女的资源倒很多,之所以男壮丁这么少,是因为男丁的生存能力更强,而济南好歹是个繁华城市,有点力气总能找到事情做,轻易不会饿死,自然也就轻易不会去卖身给人为奴。都是外地逃难过来,又死了男人,没家没业,因为没了指望,才不得不卖自己。余显只是挑了个缝纫好的和一个会做饭的。
这批人挑下之后,都是现场给银票跟银子,然后现场出具卖身契签字画押,之后这些卖身契就会被余显拿好,跟着王三去找这里的小吏盖官印,只需给足例钱,盖官印是一点麻烦都没有。这里的小史倒是没有修年假。
实际上,此时的清朝,下人这个词已经是一个泛指,一般包括两种人,一种是有人身自由的雇工,比如长工,另外一种才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。
奴婢跟长工,本质上的差别就是有没有人身自由,能不能随便离开你而已,但这只是在法律上的呈现,必须打官司才能用到,但在实际应用中,为这种事儿打官司的情况很少,就算打官司,也是有钱有势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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