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66 部分阅读
戒。若对我辈说理亦未必如此。天公立法虽严,行法亦未尝不恕。奸淫必报者虽多,奸淫不报者亦未尝不少
。若挨家逐户去访缉奸淫,淫人妻女者亦使其妻女偿人淫债,则天公亦其亵矣!总之循环之道,报施天理,
大概不爽,为人不善者不可不知道,就是劝化的大题目了,何必如此纳柱?”和尚道:“照居士这等说来,
世上的奸淫亦有不报的麽?只怕大公立法并不曾使人漏网。或者居士忠厚,略有使人漏网处。据贫僧看来,
淫人妻女而不报者古今并没有一个。书史所载,俗口相传者,盈千累万。居士请试想之,淫人妻女是得便宜
的事,肯对人说,故知道的多。妻女被淫是失便宜的事,不肯对人说,故知道的少。内中还有妻瞒其夫,女
瞒其父,连自家也不知道,还说奸淫之报必无此事。直到盖棺之后,方信古语不诬,到那时节这了悟的话又
对人说不出了。无论奸人的妻女,才以妻女偿人淫债。只奸淫之念一动,此时妻女之心不知不觉也就有许多
忘了。譬如自家的妻女生得丑陋,夜间与他交媾不十分起兴,心上想着日间所见的标致女子,把妻子权当了
他,自取其乐。焉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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