_第十二章 永恒之岛
边替我拍蚊子,而我呢,则睡得跟头小猪一样。
我对我妈对我的丑化表示不满,然而不知为何,当她问我记不记得这些事时,我生平头一次心虚地撒谎了。
我义正词严地表示,我什么都不记得了。但其实我全都记得,残暑未退的那个夜晚,谭禹城的汗水像星星,一颗一颗,亮晶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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毫无疑问,就算升入高中,我依然没能摆脱谭禹城。只是在上了半个月课后,我开始意识到,初三和高一虽然只隔一年,但差异之大,绝不止一点半点。
那时候班里已有早熟的女生开始谈恋爱,上课传传字条,下课拉拉小手,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。对此我虽谈不上羡慕和嫉妒,但隐约的向往还是有的。要知道,作为一个略通人情世故的女生,从没被男生告白过这样的事,若讲出来,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惆怅。
然而令我意外的是,这样的惆怅并没有伴随我多久,高一下学期刚开学,我终于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告白信,并且那个跑来送信的男生还是隔壁班很受欢迎的一个男生。
当时我已和谭禹城分在不同的班级,我觉得这是老天在可怜我,给我留最后的私人空间,但谭禹城不这样认为,隔三差五跑来我们班查我的勤,还美其名曰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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