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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婚约1

    大同十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。新年刚过,建康城内街巷就一茬一茬的盛放着鲜花,花香浓郁的飘满了城。有时天晴的晃眼,风软得如丝,偶尔雁群与鹤群在空中掠过,可见其翅膀上的羽毛。有时又会在某个午后蓦然下起微雨,人躲在画帘后,见那燕子低飞,鸳鸯戏水。几场雨后,万物生发的更快了,柳树长出了新叶,杨树垂下了累累的种实,橘树抽了新枝,而城郊的水田也有了成片的秧苗。江南初春,是自然慷慨的给予,亦是神佛恩赐的福祉。
    厌终于盼来了他的小成年礼。嫡母蔡氏依古礼送了他一双金丝朝靴为贺,寓意着他可以以成人身份主家参政了。当然这只是旧俗,南朝世家嫡子自幼就是要主家的,而高爵若无职就算过了而立之年也是绝不可能参政的,便是封地也只是徒有财权,而无治权。但厌被这双金丝朝靴所鼓舞,他喜欢它所寓意的新身份与新生活。
    随着晋南王萧黯的小成年,金华宫主殿多了许多官媒走动,议婚的时候到了。南朝俗礼中,议婚是为期相当长的繁复过程。是有未婚郎君淑女两姓家族互相品评选择,不对舆论开放的过程。若经过长达一年,甚至几年的议婚后,两家终于互相选定结姻,便是正式订婚。订婚同样是一系列繁琐的过程,好在此部分因无变数,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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