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骁雄(8 / 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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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百四十八章 天予不取必受其咎
注2:隋大业二年,即606年。
注3:唐乾元元年,即758年。
注4:高行周885年952年,字尚质,妫州怀戎军人,五代名将,历仕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,官至天平节度使,累封至齐王。病逝后,追赠尚书令、秦王,谥号武懿。其子高怀德后随赵匡胤陈桥兵变,成为宋初的开国元勋。笔者认为高行周谈不上对谁有忠心,因此文中对此进行虚构。
注5:江南,指江淮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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