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二章 合约(上)
可谓不优渥。只在附加条款中才指出,如果有歌舞类潜力新人要捧,公司才会安排去她那做做人气,希望她配合云云。
这也不奇怪。主播虽说是公司的,可人气是人家自己的。二、三线的主播可能还听公司的,像小宋佳、樱er她们这些一线、准一线的主播们,公司是完全无法强制要求的,想要约束她们就必须写进合同里去。
最后一些蚊子腿福利就是比如什么生日金、周年庆红包、年终红包、后台收入奖励之类,用樱er的说法就是完全看不上的东西。只有苏晓晴的心里耿耿于怀,这份合同里可没写工资待遇,在官方混了这么久底薪的她,终于没有工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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