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一九回大清国颁诏守中立 小朝廷忍耻订同盟
韩以外之国侵扰,或因韩国民乱,以致有韩国宫廷不得相安,或韩国疆域难期完全之虞,则日本国政府视其情形若何,应立即措施扼要之法。遇有此项事宜,在韩国政府理宜极力予以辅助,俾便日本国政府措施一切,并在日本国政府随时酌看情形,可得占领军略上扼要之地,以期事在必成。第五条凡与本专条宗旨不相符合之约,非将来彼此允诺,两国政府不得与日韩以外之国有所商定。
第六条至与本专条相涉之细目,日本国全权大臣与韩国外部大臣随时酌看情形,会同妥商订定。
明治三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
光武八年二月二十三日
太后瞧毕,向德菱道:“《马关条约》的第一条,不是要我国认朝鲜为完全无缺独立自主的国家么?这会子,怎么又不许他中立呢?”
德菱道:“日本要吞灭朝鲜,已经久了。甲午以前,跟中国争夺,甲午以后,跟俄国争夺。此番开仗,名是为东三省,其实仍旧为朝鲜呢。开战之前,日人火急完竣京釜铁路工程。十日工夫,日军已占领韩疆全部,如何还能够中立呢?”
太后道:“朝鲜的事,究竟是别国,咱们可以不必管他。
只是强邻如此行为,泰西各强国,竟然一句话也不说,中国也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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