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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八回旅顺口俄将丧师 东京城日皇宣战

在日俄两国争战之际,凡战国之战舰,均禁止泊用中国水道辖境各口,或停泊为争战起见,或为布置一切战务,并禁止。如甲战国之战、商各舰出口后,其泊在中国水辖境内或泊舰之处,乙战国之战舰不准追踪前去,必须候过至少二十四点钟后,方准开行。
    二、一经晓谕之后,如有战舰进中国水道辖境口岸或停舰之所,此项战舰,应令自进口之时起,于二十四点钟之内离开出洋。除非遇风潮,或因缺食物,或因修理。凡遇此等事情,如逾二十四点钟之限,该口之官长,应饬令迅速开去。除仅敷即时需用食物外,不准多带食物等件。接济此种舰只,如因修理而来,一经修毕,不准在中国辖境水面逗留逾二十四点钟之限。
    三、凡战国之战舰,不准在中国各口岸及水道辖境内,多备食物接济。只准向华民购办,以敷及时需用之食物等件,为舰上水手人等之急需。如购煤斤,只准接济仅敷回本国至近之口岸,不准多备。
    四、两战国之战舰,不准以捕获之战利敌舰或商舰,进中国水境。
    南北洋所发之告示:
    一由北京至山海关,各国留驻兵队,以保海道通畅,系按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,即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九月初七日各国和约办理。现仍应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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