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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五回顾和局特诏弃越南 拒通商片言误自主

鲁二王,凭着海隅,图谋恢复,屡次求援日本,日本国并不曾理他。自康干两朝而后,中国商舶东趋的日多一日,日本于是在长崎地方,创设奉行三员,专管华商事宜。道碱而后,中国与泰西各邦通商立约,这时光日本还没有挨着呢。
    同治元年,日本长畸奉行,遣人附着荷兰船,载货到上海。介荷兰领事言,于上海道吴煦,请依西洋无约诸小国例,专至上海贸易,并设领事官照科完税,不敢请立约章。吴煦转禀通商大臣江苏巡抚薛焕,薛焕应允,于是日本人始得在上海通商了。
    同治三年,日商介英领事巴夏礼,恳请自报海关完税。七年,英领事代请准日商游历风地,给与护照验行。这都是日本大将军德川氏时候的事。
    等到明治纪元,派遣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到天津,谒见直隶总督李鸿章,要求依照泰国诸国之例,订立约章,总署不肯答应。前光再四要求,鸿章被他缠不过,答应了焉。于是日本特派大藏卿伊达宗城为正使,柳原前光为副使,在天津地方,与李鸿章议定通商条约三十三款,内有一条,与西约大不相同,是禁止该国运货入内地。这是同治十三年的话。明年,前光复来要求改约,鸿章不许。日皇又派外务卿副岛种臣为全权大臣,力请改约。没奈何,只好答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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