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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二章 抢劫案

姆森他很快就联想到了自己。
    五年前,闫刚才二十岁,那个时候的他天不怕地不怕,是一个有名的地痞流氓,再加上家里是开武馆的,所以从小就一身的武艺,谁都不放在眼里,在一起剧烈的冲突事件当中,他因为杀人而进入了监狱。
    后来,在家人的打点之下,原本应该被枪毙的闫刚,法院念闫刚年少不懂事,再加上悔过之心非常诚恳,所以判了五十年的刑。
    原本,他下半辈子都应该在监狱里度过的,不过,林兵找上了他。
    当时的闫刚和现在的杰姆森一模一样,都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命运,就算一辈子呆在监狱里也无所谓,但林兵说了一席话,直接改变了他的想法。
    那些话,闫刚一辈子都记得,这会儿,他复述给了杰姆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翻页)森:“你知道老虎这种动物吗?”
    “嗯?”杰姆森疑惑的皱了皱眉。
    闫刚笑着说:“老虎前额的黑纹颇似汉字中的“王”字,显得异常威武,因此被誉为“山中之王”或“兽中之王”,除此之外,它们还是一个铁血的杀手。在野外,它们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,成为百兽之王,可它们一旦被关进笼子,然后再被驯兽师训练,很快就会变成比狗还要温顺的动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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