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卷 木绵庵郑虎臣报冤
田若干。余在限外者,或回买,或派买,或官买。回买者,原系其人所卖,不拘年远,许其回赎。派买者,拣殷实人户,不满限者派去,要他用价买之。官买者,官出价买之,名为“公田”,顾人耕种,收租以为军饷之费。先行之浙右,候有端绪,然后各路照式举行。大率回买、派买的都是下等之田,又要照价抽税入官;其上等好田,官府自买,又未免亏损原价。浙中大扰,无不破家者,其时怨声载道。太学生又诗云:胡尘暗日鼓鼙鸣,高卧湖山不出征。
不识咽喉形势地,公田枉自害苍生。
贾似道恐其法不行,先将自己浙田万余亩入官为公田。朝中官员要奉承宰相,人人闻风献产。翰林院学士徐经孙条具公田之害,似道讽御史舒有开劾奏罢官。又有著作郎陈著亦上疏论似道欺君瘠民之罪,似道亦寻事黜之于外。公田官陈茂濂目击其非,弃官而去。
又有钱塘人叶李者,字太白,素与似道相知,上书切谏。似道大怒,黥其面流之于漳州。
自此满朝钳口,谁敢道个不字!
似道又立推排打量之法。何为推排打量之法?假如一人有田若干,要他契书查勘买卖来历,及质对四址明白。若对不来时,即系欺诳,没入其田。这便是推排。又去丈量尺寸,若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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